2022年6月17日,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经相关程序审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聘任包含我中心教师贾志敏在内的34人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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