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3日下午,内蒙古盈科事务所张宇轩律师来到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文学院,开展“实务导师进课堂”专题学习活动,围绕着法律文书写作六要素中的证据要素展开了本次课程。张宇轩律师任北京盈科(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股权高级合伙人、专业指导委员会主任、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同时是呼和浩特市律师协会监事、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深耕刑事领域多年,兼具扎实的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践经验。
本次实务授课紧扣《法律文书写作》课程教学重点,聚焦文书写作六要素中的证据要素,实务导师结合多年司法办案经验,系统梳理了刑事证据在刑事法律文书中的存在形式和表现方式。按照证据摘录、证据罗列以及证据分析三大步骤,为同学们演示了证据与释法说理的紧密关系。
授课过程中,实务导师立足司法实践前沿,重点讲解了刑事证据的摘录、罗列以及对于证据证明力的分析过程。实务导师围绕物证、书证、电子数据、言词证据、鉴定意见等常见证据类型,逐一拆解证据审查要点,细致分析不同证据的取证瑕疵风险、质证突破路径,深入阐释“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详细解读非法证据排除的启动条件、审查逻辑与实务适用边界,帮助同学们厘清书本理论与司法裁判之间的衔接逻辑。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刑事证据既是认定案件事实的核心依据,更是防范冤错案件、维护司法公正的关键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