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禁毒办召开禁毒立法座谈会,专题研讨《内蒙古自治区禁毒条例(草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司法厅、卫健委、戒毒局、公安厅法制总队、公安厅监管总队、强疗中心、公安厅人事训练处等相关负责同志和有关人员参加座谈会;会议还特别邀请了自治区政协常委、自治区禁毒首席形象大使陶迎春,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文学院苏丽娜副院长,公安厅公职律师聂磊参加会议。会议由自治区禁毒办副主任、公安厅禁毒总队副总队长赵海良主持。
会上通报了全区禁毒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近年来取得的成效以及毒情现状,重点围绕禁毒成员单位职责的具体表述、禁毒工作管理体制、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范开展、强制隔离戒毒机构设置、病残吸毒人员收戒、戒毒机构医疗力量配置等问题进行了深度交流探讨,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会议指出,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与人民向往的美好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毒品市场逐年萎缩毒情形势持续好转,但是受国际和国内环境影响,全区毒品问题仍处于治理的攻坚期。在这样的毒情形势的影响和作用下,全区毒品治理、毒品违法犯罪打击等出现诸多难点和堵点,禁毒合力至今尚未完全形成,缉毒执法难、麻黄草管理难、病残人员收戒难等问题至今仍未得到有效改善,西部沿黄地区吸食安钠咖问题仍存在、吸毒人员管控帮扶措施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等,亟需进一步完善全区毒品治理法治体系,运用法治思维解决我区毒品治理问题。
会议强调,《条例》要立足和巩固全区长期禁毒斗争实践中积累的治理经验、应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严峻的毒情形势、解决新时代全区禁毒斗争中出现的难点和堵点问题,解决实际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创新完善禁毒体制机制,健全完善毒品治理体系,提升毒品问题治理能力。对强戒机构设置、病残人员收戒、“警医合作”、麻黄草管控等贴近禁毒工作实际的意见建议,自治区禁毒办会综合研究采纳,确保立法的时代性、发展性、前瞻性,进一步提高自治区禁毒工作法治化水平。
最后,会议决定成立“内蒙古自治区禁毒条例”立法工作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