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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资助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管理实施细则

时间:2024-09-30 11:36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学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相关文件精神,推进我院研究生教育的改革,进一步促进研究生学术交流,拓宽研究生学术研究视野,提高研究生培养教育质量,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资助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管理办法》(内工大 校发〔2020〕46 号)有关部署,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实施细则。

一、申请条件

(一)境外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条件

1、申请者应为全日制(含全日制专业学位)在读研究生;

2、申请者申请参加的境外国际学术会议应为学院认定的本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影响力的高水平学术会议,原则上是国际权威学术团体直接组织召开的水平较高、组织成熟、定期召开的学术会议(具体由学院学术委员会确定);

3、原则上优先资助出版正式会议论文集并由国际知名索引机构检索的重要国际会议、在会议上作口头报告或其成果在墙报上有展示的申请者;

4、有大会录用通知和会议邀请函,申请者向大会提交的论文的第一作者必须是申请者本人(导师为第一作者时,申请者可以是第二作者);

5、优先资助依托重点学科或重大科研项目取得的成果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

6、在读期间,研究生申请参加境外国际学术会议至多只资助一次。

(二)国内学术会议申请条件

1、申请者应为全日制(含全日制专业学位)在读研究生;

2、申请者申请参加的国内学术会议应为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

3、有大会录用通知和大会邀请函,申请者向大会提交的论文的第一作者必须是申请者本人(导师为第一作者时,申请者可以是第二作者);

4、在读期间,学院资助硕士研究生参加国内全国性学术会议至多只资助一次。

二、评审程序

1、申请者应提供会议主办方发给的正式邀请信函(会议通知)、论文的会议录用通知书、会议录用稿件摘要、被会议接受的相关证明,导师推荐意见等;

2、申请者在会议召开前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导师同意后,学科点对研究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如无异议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学院学术委员研究确定本学院资助研究生名单。

3、对于国际会议的申请者,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审,必要时采取公开答辩的形式,申请者结合论文内容和所研究的项目作申请说明,回答评审专家提问;评审专家根据会议主办组织、会议性质与规模、学术层次以及录用论文水平、申请者学业水平与外语水平等初步确定资助对象,最后由学院核准资助。

4、学院将资助名单、《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和学院学术委员会纪要上报研究生院备案。学院留存《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及附件等材料。

5、研究生院依据学院学术委员会确定的资助研究生名单进行资助。

三、资助内容和标准

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所产生的往返交通费、注册费以及住宿费等实报实销,住宿费不得高于会议通知所指定的住宿标准,不得有与会议无关的差旅费支出。资助经费由导师、学院及研究生院共同承担,研究生参加国内会议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 3000 元,参加国外会议一般不超过 9000 元。其中研究生院原则上资助出国参加国际会议3000 元/人,参加国内会议 1000 元/人,其余部分由导师和学院各承担不超过1000元/人。

四、费用报销

参加会议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往返交通费、注册费以及住宿费等),其发票及凭证应符合校财务处的报销标准和要求。费用报销时须持《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提供实质性参加会议的证明材料至导师、院办、研究生院申请报销。报销时填写报账单据由主管副院长签字验收、主管财务副院长负责签字、院办盖章后到校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本办法将根据试行期间遇到的新情况适时调整。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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